高仿假币连验钞机也验不出来,你信吗?反正有人信了,结果被骗了钱,最后还被法院以购买假币罪追究刑事责任。
林红(化名)是一个离异女子,四十出头,信阳市人,有一个22岁的儿子。她在信阳市一贸易广场做小生意,儿子该结婚了,但家里积蓄不多,很着急。2012年6月,林红申请了一个QQ号,平时主要玩游戏。没多久,一个自称刘涛的男子申请加林红为好友,林红加他后,两人慢慢聊了起来。在聊天过程中,刘涛说他是在安徽做药材生意的,并准备到信阳发展,到信阳的话和林红联系。
2012年7月的一天下午,刘涛打电话给林红,说他到信阳了,邀请她到宾馆见面。见面后,两人发生了性关系,之后两人出去购物、吃饭,都是刘涛出的钱。这让林红对刘涛的好感和信任度逐渐增加。不过,见刘涛花钱大方,林红就说自己很不好意思,刘涛却说其实他花出去的那些钱都是朋友给的,是假币,从台湾弄过来的,仿真度很高,一般验钞机验不出来。林红不相信:“怎么可能,你给我几张玩玩。”刘涛给了她5张50元面额的钱币,并说:“你以后要是想要了,我给你联系联系,1元钱可以买4元钱的假币。”
林红信以为真,但她不知道,她正落入一个圈套中。10多天后,刘涛给林红打电话,说他在信阳潢川,他认识的卖假币的老板也在那,
老板看在刘涛的面子上,已经同意见见林红。第二天,林红带着存有两万元的银行卡到了潢川,见到了卖假币的男子。该男子说,卖假币是一箱一箱地卖,买家最少也要买10万元的,也就是40万元假币,林红只有两万元,他不卖。这次交易没有成功,林红有点儿失望。
一个星期后,林红又接到刘涛的电话,刘涛说,经他说和,那个老板同意卖给她5万元的假币,让她想办法筹钱。林红很高兴,从亲戚朋友那里借了3万元,凑够了5万元。
交易时,对方从假币中拿出一沓划开,抽出两张让林红看,林红发现跟真的一样。这样验了两次后,林红拿着对方交给她的密码箱走了。然而回到家后,林红打开密码箱一看,傻眼了,除几张真币外,其他的全是白纸。她气得将白纸全部烧掉了,因为感觉丢人,也没有报警。
不久,刘涛一伙儿人在许昌以同样的方式诈骗了一名女子18万元人民币,刚到手,就在高速公路出口处被许昌警方抓获。林红买假币的事也因此败露。虽然林红也是受害者,但她买假币的行为也触犯了刑律。近日,许昌市魏都区法院以犯购买假币罪判处林红有期徒刑3年,缓刑3年,并处罚金5万元。
很多人都知道制、卖假币是犯罪,却不知道买假币、持有假币、使用假币也可能构成犯罪。按照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,只要购买、持有或使用假币面额4000元以上,就构成犯罪。君子爱财,取之有道,妄图购假币发财,只能是竹篮子打水一场空,受骗不说,还得担刑责,还不如从一开始就不动这门心思。